不按规定消毒的洗衣店将可能遭受重罚
来源:洗衣店
作者:洗衣店 发布时间: 2008-6-16 09:27:29
今后,凡是不按规定消毒的洗衣店,将有可能被有关部门处以最高2000元的罚款。这是在今日开幕的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上,将对《四川省消毒管理条例》(草案)进行第三次审议的有关内容。据悉,《草案》规定,经营洗涤衣物及出租、出售旧衣物的单位和个人,应按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对相关物品及场所用化学、物理、生物的方法杀灭或者消除环境中的致病微生物。对违反本规定的,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其改正,并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。
《草案》还规定,托幼、养老机构;医疗卫生服务机构;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;致病微生物实验机构;殡葬服务机构;学校学生公寓、流动人口集中生活起居的场所;宾馆、旅店、招待所、食堂等地方;公共浴室、理发店、美容店及其他需要消毒的机构、场所等必须消毒,并由卫生行政部门实施监督管理。